1、加盟方于签订合同当日向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加盟费和品牌保证金,取得进入醉成功特许加盟体系的资格,加盟费为人民币 (大写: 整),品牌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大写: 整)。加盟费主要用于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加盟方提供商标标识许可使用、统一的经营管理系统、经营策略咨询(属日常咨询,非正式培训课程)等;品牌保证金主要用于加盟方向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品
牌维护和信守约定的一种经济保证形式。
2、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加盟方应申请续签合同,经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考核评估合格后,双方可续签合同。双方未续约的视为解除特许加盟合同。凡续签合同者,可享受续签时加盟费标准的五
折优惠。
3、合同到期且加盟方无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加盟方应与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并妥善解决与店铺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的,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或
终止3个月内退还品牌保证金 元(大写: 整),保证金不计利息。
4、合同满1年以上但未到期经双方协商后提前终止且加盟方无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加盟方应与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并妥善解决与店铺客户的债权债务关系,确保不存在任何争
议和纠纷)的,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合同到期或终止3个月内退还品牌保证金 元(大写: 整)。
5、如加盟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造成损失,但不构成实质性违约,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取相应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不足部分,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可要求加盟方继续偿付,加盟方应在收到广州鱼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书面通知后三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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